7月24日,海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认定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区和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化工集中区为化工园区的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对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化工集中区两个园区进行了认定评审。根据现场认定情况,拟认定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区和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化工集中区为化工园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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