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噁唑酰草胺的原创公司——株式会社福阿姆韩农与富美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发布“有关噁唑酰草胺专利的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噁唑酰草胺是株式会社福阿姆韩农(简称“韩农公司”)和富美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富美实公司”)联合开发的专利除草剂产品(富美实公司制剂产品的商品名为:韩秋好®、稻青青®、春好®、清巧®和一展清®),自产品在中国上市以来,一直深受广大农户的喜爱。就近日部分媒体报道有关噁唑酰草胺原药专利zl01823753.3的情况做如下声明:
1、噁唑酰草胺专利目前仍为有效专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最高法民申633号裁定书中的意见,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决定在起诉期内以及司法审查阶段并不发生效力,因此,噁唑酰草胺的原药专利zl01823753.3目前仍为有效专利。
2、因此,在法院做出维持专利局无效决定的最终生效判决之前,任何未经授权的生产或销售噁唑酰草胺产品的行为仍为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为取得农药登记证所进行的制备和使用噁唑酰草胺产品的行为也均属专利侵权行为。本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对市场上的侵权产品进行调查监控,收集相关侵权产品的证据,并在必要的时候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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