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降低农药使用风险,国家对剧毒、高毒农药采取了一系列禁限用管理措施。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已登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撤销、变更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必要时应当决定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对于使用禁用农药,或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的,第六十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
时至2019年8月,我国共有41种农药被禁用,见表1;另有35种农药被限制使用,见表2。表2中并不包括曾经限用,后被禁用的13种农药(特丁硫磷、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基硫环磷、治螟磷、蝇毒磷、地虫硫磷、苯线磷、三氯杀螨醇、硫线磷)。
1 禁用农药
表1 我国禁用农药名单(41种)
2002年6月,农业部发布公告第199号,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等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
2010年4月15日农农发〔2010〕2号发布,禁止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将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硫线磷、蝇毒磷、地虫硫磷、苯线磷等列入禁用农药。农业部公告第2445号将三氯杀螨醇列入禁用农药品种。
2 限用农药品种
表2 我国限用农药名单(35种)
2017年8月31日,农业部发布《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以下简称“《名录》”),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名录》中包括了32种限制使用农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磷化铝、硫丹、氯化苦、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溴甲烷、氧乐果、百草枯、2,4-滴丁酯、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敌鼠钠盐、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丁硫克百威、丁酰肼、毒死蜱、氟苯虫酰胺、氟虫腈、乐果、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三唑磷、乙酰甲胺磷);其中前22种农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磷化铝、硫丹、氯化苦、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溴甲烷、氧乐果、百草枯、2,4-滴丁酯、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敌鼠钠盐、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实行定点经营,其他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的时间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红太阳20%百草枯可溶胶剂国内登记证已于2018年9月25日到期(登记证号pd20131912,有效期2013年9月25日~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5日20%百草枯可溶胶剂停止生产,但是以前生产的百草枯胶剂在有效期内(2年)可以经营、使用,也就是可以经营、使用到2020年9月25日。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2,4-滴丁酯复配制剂85%滴丁·乙草胺乳油(pd20131838)国内登记证有效期至2023年9月18日;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的单剂57% 2,4-滴丁酯乳油国内登记证有效期至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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