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江苏是鱼米之乡、农业大省,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立足省情农情,突出综合产能强、科技装备强、产业主体强、功能效益强、竞争能力强,在更多领域、关键环节率先实现突破,牵引农业农村发展实现整体跃升,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高科技引领、推进乡村高标准建设、创造农民高品质生活、促进城乡高水平融合上走在前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富有江苏特点的农业强省,为建设农业强国贡献江苏力量。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三农”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扎实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推动农业强省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为新征程上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扛稳扛牢稳产保供责任
(一)压紧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储备利益调节机制,加强粮食油料生产考核工作。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8,124.9万亩、总产量保持基本稳定,其中大豆播种面积335.6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10万亩。油料作物面积发展到463.2万亩。
(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制定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清单,完善扩种油菜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补贴政策。落实稻谷补贴、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鼓励出台针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严格落实产粮(油)大县奖补政策,加大涉农资金分配向产粮(油)大县倾斜力度。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600个粮食作物、100个油料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加快推广“种粮一体化”生产经营机制,鼓励粮食生产、贸易、储备、加工企业等多元主体入市,支持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订单生产。
(三)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绩效评价,提升“菜篮子”产品供需调节、调运和应急保障能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提升设施园艺生产水平,推广应用一批先进设施装备和种植模式。有序推进80万亩“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100万亩左右。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持续稳固生猪基础产能,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5,000家以上。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改造标准化池塘60.2万亩。稳妥有序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试点。加快海洋牧场建设。推进粮食全链条节约减损。持续推进现代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粮油应急供应网络。促进粮油适度加工,推动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加强农业国际合作交流。
(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根据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全面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开展土壤普查和盐碱地等后备耕地资源调查工作。
(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207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6万亩。紧紧围绕新一轮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的改造提升,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涉及高标准农田的,应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工程管护经费,建立健全项目工程管护机制,压实乡镇属地管护责任。
(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等骨干引排工程建设,强化中小河流治理,提高区域引排能力。科学编制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统筹实施灌区骨干工程和高标准农田田间工程建设。开展大中型病险水闸泵站及丘陵山区重点塘坝治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加强洪旱精准化调度和用水管理,提高农村防汛抗旱能力,实现农田能灌能排、旱涝保收。
(七)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构建完善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和防御体系。完善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业务流程,形成全省气象为农服务基础数据“一张网”和基础产品“一张图”。加强海洋渔业防灾减灾预警工作,启动海上气象雷达站规划。强化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推进稻麦田草害综合治理,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八)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把解决产业发展痛点、核心技术卡点和体制机制难点作为攻关目标,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80项。高质量建设南京国家农高区、农创中心,统筹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各类农业科创园区建设。积极申办中国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九)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推动省农业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家畜、家禽、长江特色渔业、河蟹、经济红藻等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持续实施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开展种业重大品种技术协作攻关。立项实施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5项,育成主要农作物新品种60个。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中心。加强良种繁育优势基地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化种子种苗繁育供应中心和种业产业园。高质量建设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支持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利用、食品科学与资源挖掘、肉品质量控制与新资源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江苏省种业集团发展。
(十)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新建10个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加快填补国内空白的首台(套)农机装备研发,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进“宜机化”设施在农田建设、农业园区和设施农业中的应用,提升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水平。推广应用种肥同播、侧深施肥、机插秧等绿色低碳装备与技术,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扩大到200万亩。探索农机装备再制造技术与应用,建设农机化推广应用先导区。加快建设“机慧来”农机化应用与管理平台,建设智能农机应用场景和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
(十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高水平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园区、数字农场(牧场、渔场)、特色产业链数字化试点县,新建30个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健全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完善“苏农云”平台,启动“苏乡云”数字化平台建设,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应用新机制。依托农村各类服务站点,构建“互联网 农村综合服务网络”,加快信息服务延伸到村、精准到户。
三、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积极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
(十二)推动乡村全产业链升级。依托乡土资源和产业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促进产村、产镇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省级重点链和一批市域县域特色链。积极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发挥好“链主”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合理布局产业链,向产地下沉,向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集聚。鼓励发展预制菜等新型食品加工业。实施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计划。打造休闲农业精品区,开展“苏韵乡情”系列推介。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办好省乡村旅游节。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形态。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直销直供、冷链配送、社区拼购等业态,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商 冷链宅配”模式。
(十三)繁荣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支持产业向园区集中,支持重点乡镇周边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支持在城郊周边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等产业。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域商业设施,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和农贸(集贸)市场服务功能,促进城乡经济循环。改造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100个。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全年新建200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十四)强化农业质量品牌建设。推进规模主体入网监管,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重点品种“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治理,建设区域性风险筛查重点实验室。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支持规模主体使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1,500个服务站点,为农民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71%。遴选60个农业品牌纳入“江苏精品”培育计划。持续推进“水韵苏米”品牌和“味稻小镇”建设。
(十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效,持续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化学农药和化肥减量化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试点。持续加强农药全产业链监管,加快推进生物农药产业发展。推进化肥农药集采统配及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肥药集采统配面积达850万亩,废旧农膜回收率89%以上。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16个,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加强农田退水治理。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外来有害物种侵害。完成绿化造林2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5%。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建设40个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
(十六)加快现代乡村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疫病防控、肥水管理、市场信息、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生产性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鼓励各类主体建设“一站式”区域性农业生产性服务综合平台。加快发展设施管护、农村养老、乡村餐饮购物、文体健身、旅游休闲、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城镇生活性服务业向农村延伸,积极拓展订制服务、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共享服务、绿色服务等新服务形态。
四、深化富民强村帮促,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十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深入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深化各项衔接政策落实。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确保过渡期帮扶政策平稳有序。保持防返贫小额信贷投放量和惠及面持续稳定。强化重点地区帮促,加大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五方挂钩”机制、省委驻县(区)帮促工作队、片区联席会议制度等作用,抓好消费帮促等社会帮促,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推广黄桥、茅山、刘老庄、黄花塘和郭村等革命老区帮扶政策经验,支持29个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发展,促进共同富裕。高质量建设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
(十八)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实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农户等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强化农村改革成果集成运用,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十九)支持农民稳岗就业。创新落实稳企纾困政策,促进返乡下乡农民工、农村新增劳动力充分就业。启动优化提升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三年行动计划,今年优化提升300个服务站。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针对智能制造、健康照护等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产业,突出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新业态,加强优质技能培训资源供给,提高农民工转岗就业能力。打造50个省级劳务品牌。支持农民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制定实施平台经济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发挥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加大重点工程建设中实施以工代赈力度,促进就近就业。
(二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省星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认定工作,引导村集体探索融合经济、“飞地”经济、服务经济等新路径,拓展生产托管、物业租赁等领域。支持641个村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联农带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广使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
(二十一)提升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排查解决农村突出民生问题,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统筹完善救助托底保障措施。深化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加大“江苏医惠保1号”扩面推广力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完善有利于农民灵活就业和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二)加强乡村规划建设。有序开展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整治提升。把规划发展村庄作为未来乡村发展和人口集聚的主要空间载体,统筹安排非规划发展类村庄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审批流程和管理措施。持续推进“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累计完成全省30%左右行政村(规划发展村庄)的村庄规划编制。
(二十三)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同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整改提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72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7%。加强“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推进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新建农村生态河道5,000公里。建设美丽移民乡村20个。新建绿美村庄200个。深化“万村妇女争创美丽庭院”活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新改建农村公路1,800公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农村公路与城镇道路、村内道路的衔接,推动规划发展村庄通达双车道四级公路。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改造桥梁400座。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1,200公里以上。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巩固提升农村网络、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瓶改管”工程。
(二十五)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突出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消险解危、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老旧农房改造改善,同步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10万户农房。
(二十六)扎实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创建130个“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对已命名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进行跟踪指导和回顾评价。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推动形成一批融山水、田园、产业、乡愁于一体的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持续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摸底调查,动态更新保护名录,实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
(二十七)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确保综合服务供给下沉到村。建设好城乡学校共同体、医共体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施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村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比例提高至40%,新建200个甲级村卫生室。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持续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遴选设立“医保便民药店”。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改造提升1,00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新增建设500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发展乡村远程公证服务。提升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苏北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的组织体系,完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组织—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架构。常态化推动县乡村三级干部“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加强对村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二十九)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农村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引导农村社区开展治理创新实践。深化农村社区“五社联动”。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进农村社区“减负增效”。实施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提升行动。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深入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红黑榜”等成熟经验。深入推进“精网微格”工程,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的农村基层治理平台。争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等载体建设质效,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深入推进“治理高额彩礼、减轻人情负担、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持续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创新实施“送戏下乡”“千支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千个最美公共文化空间”等文化惠民工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系列活动。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三十一)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深化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做好农村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坚决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
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乡村振兴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二)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省级统筹资金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和财力薄弱的市县补齐乡村振兴短板,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农”领域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发挥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作用,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增加重点领域投资。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省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全面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
(三十三)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启动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以精深加工、新模式新业态、高技术为导向,围绕稳产保供、要害工程、数字农业、绿色发展、产业融合、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每年开工建设1,000个项目、投资1,000亿元以上。立足资源禀赋,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创新开展招商引资,强化政策保障,健全实施水平监测评估机制。
(三十四)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入农业农村。落实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等单列信贷计划。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三农”领域小微贷款投放力度,按不低于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推广“苏农贷”等支农专属金融产品。发挥全省农商行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启动“富农易贷”推广提升行动,用信余额突破1,00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积极开展玉米收入保险,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中的大豆和玉米纳入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范围,鼓励扩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农险产品供给。持续推进生猪“保险 期货”试点。
(三十五)强化农业农村用地保障。加强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规模的统筹安排,市县每年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计划应不低于省下达新增计划的5%。对于国家和省重点农业项目,积极探索实施点状供地等灵活供地方式。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持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利用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
(三十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大家庭农场培育扶持力度,加快我省家庭农场立法进程,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创新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培育高素质农民15万人。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专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主体。支持创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引导以县为单位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
(三十七)深化农村改革。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广“小田变大田”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确权登记颁证。稳慎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并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协同推进。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依法有序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巩固供销、农垦、林业、农业综合水价等改革成果。扎实推进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
(三十八)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完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体系,推动县域人才统筹培养引进使用,加快健全乡村人才管理与服务网络。落实村干部基本待遇。持续推进“定制村干”、乡村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兴村特岗”、“三支一扶”、“大学生返乡创业支持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实施技能乡土人才提升行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乡村振兴青年先锋”人才库。支持乡村工匠培育。
(三十九)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引领。分级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镇、村,深入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省级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建立健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培育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大力建设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平台载体,新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10个以上。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
(四十)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常住人口社区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高质量推进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强化乡镇综合管理服务能力。稳步改善一般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积极引导适宜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向镇域集聚,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要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发挥好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扎实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研究制定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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