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农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审核,江苏省农药协会拟批准对团体标准《唑草酮副产品 十水硫酸钠》进行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9日至9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协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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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药协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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